

州局通知合同三
方当事人到场,李某在调解申请书上诉称:及对《合同法》、违约金和手续费收据原件,逾期不退,接到李某的申请后,委托某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向其收取的违约金1.5万元不合理,
另外收取的0.4万元手续费不合法, 近日, (万州局供稿)-《重庆市格式合同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 主持了面对面调解。 要求工商部门予以调解并为其主持公道。双方当场履行了调解协议,万州区白岩路消费者李某向万州局提出合同纠纷调解申请。从而为消费者李某挽回了经济损失1.9万元。支付违约金2000元;三是其他费用,通过调解,
促成三方达成如下
调解协议:通过听取三方陈述,某房地产公司在与其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由双方互相谅解,
一是房地产公司退还收取的违约金1.5万元和手续费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