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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局重庆税务注销全面完成2010年微型企业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8日  信息来源:

  做到发生况时可追溯来源。

索证索票、   对未取得暂住登记证的流动回收业户,租住房屋况及联系方式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登记。潼南局成立了专项整工作小组,吊销营业执照。切实化对废品回收业户的巡查监管,不予登记发照。加与公安、严肃予以查处,及时了解相关况;同时充分发挥申投诉系统的作用,组织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签订《废旧物资收购经营者承诺书》,   一是加准入管理。电力等部门沟通,防止灰复燃。潼南局立足职能职责,同时明确告知经营者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从事废品回收活动。严查废旧物资收购点,击违法行为,取缔无证照经营户,

建立和完善巡查档案,

对经营者的姓名、

维护收购行业市场秩序。

  落实分区监管责任人制度,   三是加行政指导。全面掌握废旧物资收购行业存在的问题,四是加信息收集。   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去向登记等备案管理制度,

二是加日常监管力度。

对违规定收购生产废旧金属的,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已经取缔或已出发的废品收购站点,明确废旧行业经营单位责任,开展废旧物资收购行业专项整,   坚决击违法收购行为。

回头看”

  严格对流动回收经营者的登记审批程序,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废品收购业的主体资格,(潼南局供稿)   对无照收购生产废旧金属涉嫌罪的,   籍贯、重视群众举报的问题,节严重的,对辖区内所有废旧物资收购点进行严格摸底排查,

  并定期向当地工商所回报备案,

定期“进一步推行进货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