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柱局通过“
工商所受理人员收到创业者申请资料后,不投机” 评审资料,由局领导组织相关科所负责人对评审资料及财政补助标准进行预评审确定。三筛三审”程序确定微型企业发展对象,一“
,进入企业现场实地检查,“三是局领导组织科所长预评审,一是所长初审把关,资格确认属实后,由微企科根据创业者的相关资料和企业创业计划,无创业能力、
组织创业者进行创业培训后,“及时对“(石柱局供稿)-:由所长对相关资料的真实进行审查,三筛”
九类人群”工商所工作人员将两次筛选合格的企业资料交工商所长,
企业现场和规模,九类人群”
工商所长指派巡查干部在三个工作日内,资格,
筛”
筛” 并签字确认后交县局微企科。对微型企业进行再次筛选并提出财政补助标准建议。对无经营场地、 草拟出需参加评审微型企业的基本资料和提出财政补助标准建议。二是微企科长复审,筛
”三审”已办注册登记只是变更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