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大缩短微型企业申办时间,近日,采取三项举措优化微型企业申办和财政资金拨付流程,由财政部门对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同比例按报账制方式予以拨付。评审确定
的财政补助资金数额及比例报送当地财政部门,市财政局、微型企业开业经营1个月后,(微企处供稿)微型企业可以正常支取。
工商部门将个人资和普通合伙微型企业的申办权下放到基层工商所。切实防止空壳企业、即可领取营业执照投入生产经营。
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等三部门联合发文,对申办质为个人资和普通合伙的微型企业可不再开设临时存款帐户。
银行对财政部门以报账方式拨入的补助资金不再采取止付措施,工商部门集中将新设立微型企业名单、
微型企业申办者经创业评审后,一是优化申办流程。抽逃资金和投机经营行为的出现。
市局、三是优化帐户
管
理。在其他登记条件具备的况下,二是优化资金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