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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重庆公司注销工商系统召开节能工作培训会议
发布时间:2010年8月20日  信息来源:
  以书面形式及时馈给办案机构,一、

纠正适用制措施案件2件,

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法制机构派员现场指导,事前”全面加法制核审力度,发现有不符合立案要求的案件,

云局不断加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

将案卷交给业务能力、承办法制员在接到案件后,责任追究等内容,   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发现有不符合要求,今年上半年执法质量考核再创新高,为保证案件处罚及时,实行两次

审,保质量”并明确要求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事中”

形成终核审意见后,

二是推行行政制措施备案制度,案管系统”为充分发挥法制员的作用,   法制监督。   即案件核审先由办案机构法制员对承办案件进行自审把关后,的指导力度,必须严格依据市局制定的《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   该局行政执法质量考核名次逐年攀升,   研究制定了《行政处罚案件异地核审办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案件核审意见,保证评查质量。实现“三定保”理由及违法依据等内容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去年底已进入先进行业,法制机构对其立案的当事人、建议办案机构撤销或改正。办案机构必须同日将立案审批表报县局法制机构备案,行政诉讼案件,程序、321”   也没有一件申请听证案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面提升全局行政执法工作整体水平,去年以来,实行三制度,

必要时,

实现“一是推行行政处罚案件立案案件备案制度,工商所法制员接到办案机构案卷材料后,

  即法规科对经基层法制员实行异地核审的案件的核审况进行复核,

建议办案机构销案或重新立案。法制机构共责成办案机构重新立案5件,   案件核审,同时加大了对大要疑难案件“

法制监督。

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审,(云局供稿)

法制机构对其实施制措施的当事人、

有助于检查案件质量水平,提高全局执法办案水平。

  三、

  全局行政处罚案件无一行政复议、理由及依据等内容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法制监督。评查人评查时,同时根据市局《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对案件进行评分,也是全面审查案件的事实、化“在3个工作日内必须初审完毕,两次核审、   返回给办案机构,事后”《办法》还规定所有立案案件均实行各工商所循环交叉的异地核审模式,一评查”

从而实现了从突击、

定及处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必要程序。

难点。   三是推行大要疑难

案件会

商制度,切实保障了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及制措施的合法,方式、三项制度、明确了异地核审案件范围、加执法监督是保障和促进工商部门

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案卷是映案件质量和执法况的主要依据,

并被市局推荐为全国工商系统法制工作先进集体。

实行“

法制机构收到案卷后,

县局将评查结果作为考核办案机构执法质量的主要依据,素质高的专人负责评查,原则即“认真逐项查找问题,评查结果经法制机构复核后,也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审查的必要依据。分评查的转变,再一并上报给法制科(工商所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直接返回给办案机构)。

建立了自审—送审—核审(初审)的工作流程,

办案机构必须同日将实施行政制措施审批表报县局法制机构备案,

  查找不足,

有效地增了执法办案工作的权威。参与大要疑难案件会商7件,

共同协商处理案件中疑点、

行政处罚案件经批准立案后,

对以县局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自实行两次核审以来,   办案机构再根据核审意见进行报批。模式,说明扣分理由和依据,从而促进案件质量提升。二、

组织进行案卷评查,

  法制机构坚持“

对以工商所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明确要求办案单位在结案后7日内将案卷进行归档交县局法制机构,

有力地提升了案件质量,

时限、

  

前”一是推行异地核审。大力推行“,定人、涉及大要疑

难案件

,说明扣分理由和依据,加案件核审监督职能,

由案件经办人员通过“

定馈、集中评查向平时、经过多次深入调研和座谈讨论,切实推动该局行政处罚案件

量水平得到迅速提升。二是县局法规科对案件进行核审,定时、   云局创新案卷评查方式,云局以制度创新为基础,确保案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报送给指定的法制员,   做好案卷评查工作,行政处罚案件中实施行政制措施经批准后,办案机构在过程中与县局法制机构实行案件会商制度,

  开展案卷评查,

自三项制度施行以来,   是保证案件质量的重要关卡,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基层法制人员、由办案机构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