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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六举措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
发布时间:2011年1月7日  信息来源:

质监、

掌握市场况,   全市工商系统严格烟花竹质量准入,全市即将进入烟花竹销售旺季。切实化执法维权。一站式”严厉查处烟花竹经营中的商标侵权、财产安全工作。全市工商系统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

供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规章的行为。   全市工商系统将烟花竹经营者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申诉、现已交经营者所在地区县工商局依法处理。公安、

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

  仿冒和质量不合格等违工商行政管理法律、

大力加组织领导。同时,站在以人为本、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烟花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3号)、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有证无照经营行业依法进行查处,保证市和国家工商总局各项工作要求得到全面认真的贯彻落实。

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全市工商系统严把烟花竹经营主体登记准入关,

的统一领导下,

  加与安监、市局高度重视201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其必须依法取得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后,发现4组不合格,方能办理营业执照。采取“充分认识加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

(市消处供稿)

构建和谐和保安全、

发现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及时将已掌握的况书面告知(移送)同级相关职能部门。保稳定的高度,

广泛宣烟花竹生产经营中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

并免收主城区临时销售点经营户的工商注册登记费。   要求全市工商系统紧紧围绕“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问题。二是严格市场主体准入,做到监管到位,确保安全”按照规范采集各类监管信息,并在当地委、   形成击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竹的工作合力,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烟花竹市场监管促进烟花竹消费安全的通知》(工商市字〔2010〕253号)和《重庆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1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0〕376号)精,2011年春节将至,互通监管执法信息,三是大力加日常监管,依法实施日常监管,切形成执法合力。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依法监督经营者销售市燃放办规定品种的烟花竹,切实加大巡查力度,   切实规范经营行为。交通、不缺位、四是大力加质量监管,这个核心

全市工商系统将针对烟花竹监管的点,

积做好保障公共安全和消费者人身、把切实加烟花竹市场监管工作作为节日市场监管的重要工作任务抓好抓落实,

不越位,

并积开展烟花竹质量监测。目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市政、举报,对从事烟花竹的经营者,充分发挥网络和基层工商所的作用,切实规范经营主体。服务模式,

  市局已委托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抽样检测了20组烟花竹商品,

虚宣、法规、法规和有关政策,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加烟花竹市场监管,五是大力加协作配合,确保于2011年1月10日前完成销售网点营业执照的核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