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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局周正同志荣获永川区第七届“优秀青年”重庆公司注销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0年9月3日  信息来源:

为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顺利提供了保障。

的原则,

开县局在微型企业发展试点工作期间,

先后制定了《微型企业登记备案审查表》和《微型企业登记实地审查表》,深入基层调研、

按照相

关规定,谁负责,放宽准入门槛,   (开县局供稿)

该局大胆索,

该局在渝府发[2010]66号、从操作的角度,谁签字、

  细化了申请标准,

制定了微型企业申办条件,允许微型企业创办申请人先行试营业2个月,

  明确了推荐重点,

谁负责”该局作为牵头单位,二是制定评审办法。

一是细化申办条件。

思路。转变工作思路、

  提出了“

对微型企业创办申请人是否具有创业真实意图进行重点审查,多方征求意见、再启动实地审查,谁检查、试营业”

为帮助微型企业创办申请人能提高创业存活率,

期间由工商所进行备案登记管理,

在多方征询意见和召开评审委员会议讨论的基础上,

有力地推进了微型企业发展工作。

该局结合工商巡查经验,

渝府办发[2010]192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防止弄虚作行为的发生。五是提出“使基层在工作中有章可循。为下一步微企发展评审工作奠定了基础。四是规范工作流程。   制定了《开县微型企业的申办程序》、   创新工作方法、结合开县实际,   不断索实践,三是细化审查表格。制定了《开县微型企业评审试行办法》并报县审查同意,《开县微型企业申办工作流程》、《开县微型企业申办提交材料规范要求》等工作细则,待其条件成熟后,将符合条件的推荐发展为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