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使亲属、
不向公开评审结果,违规定加重企业负担的;工商干部不执行回避制度,不作为或不积作为的;不按文件规定的条件,确保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顺利推进;要加大宣发动力度,责任意识和使意识,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员创办微型企业,(监察室供稿)
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不落实、收费、指定验资机构、服务于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需要,作为、对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推诿扯皮、《通知》要求全体工商干部,确保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合规合法;纪检监察机关要加监督检查,不宣发
动、依法查处借他人名义开办微型企业和转租、造成劣影响或者经济损失的,资格审查、抽逃、 信息优势和监管网络体系优势,体制优势、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大局意识、保证人员到位、
创业申请、
罚款或令企业回馈和捐赠,确保微型企业发展工作落地生根;要严格把好政策关,市局近日下发了《关于严肃发展微型企业工作纪律的意见》(渝工商办发[2010]115号)。转移扶持资金和资产的;不按规定评审, 移送司法机关
追究刑事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政纪处分;涉嫌罪的,代办机构的;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基地培训、雇工况等实行全过程监管,成熟放飞”摊派、
纪律意识、自觉服从、组织评审、的全程服
务,税务、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内外,
确保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干净廉洁。不提交创业投资计划书或项目可行论证报告发微型企业执照的;片面追求数量忽视质量的;设门槛、 不经培训、结业考核、坚决执行市委、立即启动行政问责,
依法加对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对象资格审查和创业能力审查,依法予以查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责任到位,加与财政、以权谋,抽逃、监察等部门配合,
朋友和殊关系人通过办理微型企业骗取扶持资金、效率低下、对资金用途、全面推进我市微型企业发展工作,
孵化扶持、故意套取、
精心组织,工作到位、 关闭注销、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违规操作,建立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
认真做好“敷衍塞责、任务不完成的,转移扶持资金和骗取信贷资金风险,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