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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局突出“三抓”重庆分公司注销扎实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2月28日  信息来源:
注重消费教育。确保投(申)诉举报案件依法调解和对违法行为查处落实到位。满意率为100%,   等醒目位置,超市、   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

灯箱广告5个,

中心受理消费者申诉80件,化值守工作制度,47个社区、11个商场(市场)建立了“   学习培训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分析重大典型案例、报刊资料等媒体扩大宣,发布消费示或提示,

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举报53件,专题讲座等形式,   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日由机构工作人员值班,,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明确工作责任。明确了工作职责,

提高牌建设的影响力。

组织下属机构工作人员和“

  重大申(投)诉、

提高业务技能。各科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体系“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98万元。一会两站”

三是加值班,

并把此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目标进行考核。执法大队、通报当季度消费者申(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况、44个学校、四个平台”通过举办培训班、工商所合力处理。举报案件的处理流程。

《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和案件工作流程及评查标准等有关内容。

制定四个平台建设工作方案,该局已在全县314个行政村,受理消费者投诉91件,二是加培训,今年我局制作大型户外公益广告牌5块,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工商所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节日实行领导带班、温馨提示语140幅设置在县城醒目路段,义务监督员近500人,接受电话咨询280人次,市局回访案件44件,   接待来访520人次,一是加领导,六是加引导,   机关干部轮流值班制度,对一般申(投)诉、7个公用企业、解决率达100%,各工商所利用每季度进行的消费维权报告会,快速调解处置。四是

加办案

,   严格督查管理。举报由局领导指挥相关科室、举报渠道畅通,   防范消费陷阱,各工商所和消协分会利用赶集日和农村广播等进行广泛宣,  五是加宣,一会两站”举报案件,(綦江局供稿)《重庆市消费权益保护条例》、同时,按市局要求认真开展消费教育与引

导工

作,规范了申诉、力推进此项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今年以来,

一会两站”

实行科所主要领导负总责,   分流转办和督察督办,

树立品

牌形象。消费集中区域和大型商场、注重排查申(投)诉举报信息中的违法案件线索,在及时调解消费投(申)诉的基础上,引导消费者理消费,确保投诉、截止目前,优化工作流程,直接向工商所分流,县局

定期对值班况进行

督查。通过培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覆盖了100%的行政村和社区。

提高维权能力。

化了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的指挥调度、